中国.莆田工艺美术城(金银珠宝区)招商细则

一、招商原则 

       采取“定向、定量”,“品牌、名企、规模、档次”及“时序”优先和优惠的原则。

二、招商对象

        从事工艺品生产、加工或销售,且具有一定规模和投资、经营资金保障,能诚信经营、遵纪守法,并能按规定时间进场开业经营的企业或个体户。
三、入驻方式

       1、认购人可通过签订《商铺认购及经营协议书》认购商铺入驻经营。

       2、租赁:采取交纳押金,以零租金招租方式租赁经营。
四、入驻程序
(一)材料申报
       认购申请人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境内认购人应提交营业执照或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境外认购人应提交护照、通行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
       2、从事本行业加工并销售的相关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业务单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其他材料:
      (1)本行业协会任职证书;
      (2)品牌企业的相关品牌证明。
       租赁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明;
       ②经营承诺书。
       认购(租)人应对其提供的一切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后果均由自己负责,且莆田妈祖工艺城开发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认购资格。
(二)缴纳保证金
       1、申请认购商铺的认购申请人应在通知的期限内向莆田妈祖工艺城开发有限公司缴交认购保证金。保证金数额按拟认购店铺的间数,每间缴交人民币5万元整(认租户按每开间缴交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整),认购保证金缴交的时间为2007年8月6日开始至2007年8月10日止。
       2、保证金缴纳方法:可通过银行转帐或现金送存的形式将认购保证金汇入或存入莆田妈祖工艺城开发有限公司在银行开设的帐户。
      4、未按时缴交保证金,或未按时递交《工艺城金银珠宝区商铺认购承诺书》的,不予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1、认购人的资格审查
(1)莆田妈祖工艺城开发有限公司将于收到认购证明材料、认购保证金、银行缴款单及《工艺城金银珠宝区店铺认购承诺书》等材料后的30天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认购申请人是否符合进场经营资格,即是否具备认购资格。在此期间,若工艺城资格调查认定组需调查核实认购申请人有关资格条件的真实性或要求认购申请人提交补充证明资料的,认购申请人应在限定的时间内给予配合,否则调查认定组可认定认购人不具备认购资格。
(2)资格调查认定组由荔城区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工艺城管委会、工艺城发展咨询指导小组、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企业或个体户的经营规模、产品种类、企业品牌及入城意愿等进行综合评定,评出一类企业(个体户)   家,二类企业(个体户)   家,并进行公示。
(3)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认购。认购人应在莆田妈祖工艺城开发有限公司通知的期限内到莆田工艺美术城办理店铺选号及签署《莆田工艺美术城(金银珠宝区)商铺认购及经营协议书》等手续,未按时参与选号或签约的,视为主动放弃认购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认购申请人,应在接到莆田妈祖工艺城开发有限公司通知后20日内携带认购保证金收款凭证等材料到莆田妈祖工艺城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认购保证金的退款手续(认购保证金不计利息)。与此同时,认购人所签订的《工艺城金银珠宝区店铺认购承诺书》自动终止。
2、认租户的入城资格由工艺城管理委员会审查认定。
(四)认购(租)数量
1、一层商铺:一类企业或个体户认购数量不超过3间,二类企业或个体户认购不超过2间。二层商铺:根据企业的经营能力和承诺可适当放宽。
2、若因工艺城出售店铺的数量不能满足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认购人所需,除退回认购保证金(无息)外,认购人如需租赁工艺城店面经营的,享有优先租赁权。
3、按一企一策的原则鼓励行业龙头企业、集团化公司、知名商标企业入驻。对能率相关行业集体入驻的可采取更优惠的办法。
4、对租赁企业或个体户,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所租数量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放宽。
(五)销售(租赁)价格
1、一楼单价为每平方米4000元,二楼单价为每平方米3500元,每基准开间实用面积约50平方米(不含公摊),每间面积因地段不同略有差异(详见平面图),实际面积以产权登记部门登记的面积为准。
2、租赁商铺合同期限为三年,自工艺城正式开业起的前三年内实行零租金租赁。工艺城将长期开展优秀经营户评选活动,按行业采取经营者自评和综合评比的办法每年评选出一定比例的优秀经营户、良好经营户、达标经营户。1、若连续三年评为优秀的经营户,在以后展销区店面再出售时可按届时售价优惠30%;2、连续三年评为良好的经营户,认购时可按届时售价优惠10%;3、连续三年评为达标经营户(即达到各区经营基本要求的经营户),可以优先认购、优先续租。
(六)选房顺序
1、各认购人按其综合评定分类情况进行选房,同类别的以抽签形式产生选房顺序。
2、认租户按缴纳保证金的时序为依据,依次选择商铺,同一天缴纳的,抽签确定选房的先后顺序。
(七)购房款缴纳方式
认购人在签订《莆田工艺美术城商铺认购及经营协议书》(以下简称认购及经营协议书)后30日内交付合同价款的40%(其中含认购保证金),余款缴纳方式可选择下列任一种:
1、封顶后十天内付清;
2、选择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贷款期限为十年。贷款额度按银行贷款的有关规定,控制在总价款60%之内,并由工艺城、银行和认购人三方共同签订按揭贷款协议。如认购人未在《认购及经营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办妥按揭贷款手续的或银行未同意按揭贷款的,则自动转为以上第1种的付款方式。
(八)交房时间
以《莆田工艺美术城商铺认购及经营协议书》所约定的时间为准。
(九)办理产权证
认购商铺的房屋所有权证由莆田妈祖工艺城开发有限公司在认购人进场正常经营三年后的三个月内给予办理,有关税费由认购人承担。
五、经营要求及其它规定
(一)认购
1、为确保莆田工艺美术城尽快繁荣,认购人必须服从工艺城对分区经营的统一规划,同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店面装修、店面布置,并开始对外经营。
2、认购人在装修及使用中应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拆改房屋主体结构,不得损坏公共设施、给排水管道、供电线路等。
3、交房前,认购人必须填报经工艺城管委会认可的《莆田工艺美术城经营承诺书》并向莆田妈祖工艺城开发有限公司交纳经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按所认购的商铺每间交纳3万元。认购人若能按莆田工艺美术城管委会规定的时间开业经营且符合经营计划要求的,由莆田妈祖工艺城开发有限公司在三年内分期返回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第一年返回50%,第二年返回20%,第三年返回30%。
4、工艺城在商铺售价上给予认购人优惠,目的是为保持工艺品市场的长久繁荣。自合同签订五年内,认购人不得对所购店面擅自转让或改变用途。五年后可在同行业内转让,但受让方需经甲方审核认可。
5、为规范市场管理,莆田工艺美术城管理委员会作为市场管理者负责制定《莆田工艺美术城市场管理办法》,认购人必须自觉遵守,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租赁
1、通过资格审查符合租赁条件的认租人与工艺城签订租赁合同时,所交纳的每间3万元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经营履约保证金,如认租户在租赁期间无出现违约,待租期满后,保证金无息退还。
2、为确保莆田工艺美术城尽快繁荣,认租人必须服从工艺城对分区经营的统一规划,同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店面装修、店面布置,并开始对外经营。
3、认租人在装修及使用中应遵守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拆改房屋主体结构,不得损坏公共设施、给排水管道、供电线路等。
六、违约责任
(一)认购
1、认购人未按时支付商铺价款或交纳经营履约保证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应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一个月的,莆田妈祖工艺城开发有限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双方签订的《莆田工艺美术城(金银珠宝区)商铺认购及经营协议书》、收回商铺、取消认购保证金。
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莆田妈祖工艺城开发有限公司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莆田工艺美术城(金银珠宝区)商铺认购及经营协议书》、收回商铺,并取消未返回的履约保证金;或者要求认购人补交届时市场评估价与现在认购价格之间的差价:
①未经莆田妈祖工艺城开发有限公司书面同意,擅自转让或改变用途的;
②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并严重危害工艺城市场经营秩序的;
③申购认购材料不真实,骗取认购资格或盗用他人名义认购的;
④未能按时完成店面装修并营业且逾期超过15天的;(逾期时间在15天之内的,每逾期一天交纳违约金500元);
⑤一次性停业超过10天或者年累计停业超过30天;
⑥若认购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按《莆田工艺美术城经营承诺书》的承诺要求经营的。
(二)租赁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工艺城有权解除双方签订的《莆田工艺美术城金银珠宝区租赁合同》,收回商铺,并取消履约保证金。
①未经莆田妈祖工艺城开发有限公司书面同意,擅自转让或改变用途的;
②因违法经营受到行政处罚并严重危害工艺城市场经营秩序的;
③未能按时完成店面装修并营业且逾期超过15天的;(逾期时间在15天之内的,每逾期一天交纳违约金500元);
④一次性停业超过10天或者年累计停业超过30天;
⑤若认租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按《莆田工艺美术城经营承诺书》的承诺要求经营的。
七、工艺城基本配备及装修标准
1、工艺城内街区全部设计为步行街,街道、广场、景观统一施工;
2、走廊、阳台、公共部分装修到位;
3、电梯、步梯、中央空调安装到位。
4、水口径DN15(0.4寸)、电5(10A)统一由工艺城立户;
5、有线电视、电话、网络自行立户;
6、室内墙面(含顶棚)为砂浆打底,楼面为砼结构面;
7、建立电子保安监控系统,公共部分安防统一安装,店内预留端口,设施自行安装。
八、管理服务
莆田工艺美术城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管理模式,由莆田工艺美术城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工艺城的日常管理,通过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以最优惠的投资政策,为进驻工艺城的商家和前来采购的客户打造高质量的商业平台。
1、提供优质的政府管理服务:一是设立工艺城管理委员会,银行、电信、医疗、税务、工商等服务职能部门全部入驻,统一管理,统一收费,实现“办事不出城”便利服务;二是除公安、消防、安全等部门执行紧急任务和安全检查外,其他任何部门未经工艺城管委会许可,不得随意进城检查和收费;三是在黄石工业园区内规划有工艺品加工区和标准化厂房,入驻工艺城客户若需建配套加工基地,可优先安排入园。
2、创造安全、放心、和谐的经营环境:一是成立派出所(或警务室)、联防队,实行24小时巡逻,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二是长期开展市场诚信经营活动评比,对评为星级信用户进行奖励,创建文明、诚信专业市场;三是成立行业协会,开展行业自律和维权,营造和谐经营环境。
3、建立市场运营配套服务中心:一是建立电子信息发布中心,为客户开展电子商务开拓市场提供平台;二是建立标准的智能POS结算中心,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安全性;三是建立商务服务中心,为客户提供市场咨询、商务翻译、法律咨询等服务;四是建立市场营销中心,对工艺城进行品牌化推广,提高工艺城知名度,扩大工艺城影响力,为客户招揽客源和拓展市场服务;五是建立物流配送中心,为客户提供运输、仓储、保管等快捷服务;六是设立市场投诉服务中心,协调解决购销双方经营纠纷。
九、优惠办法:
优惠办法按荔城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国•莆田工艺美术城招商优惠办法的通知》执行(并适用于各招租户)。
十、解释权
本招商细则的解释权归莆田工艺美术城管委会所有。
莆田工艺美术城管委会
莆田妈祖工艺城开发有限公司
                          二○○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中国·莆田工艺美术城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黄石塘头(福厦高速公路莆田出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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